Thursday, February 17, 2005

要國際化 除了英語 還要開誠和尊重

不想沉默的中大教師

【 明 報 編 按 ﹕ 本 文 作 者 在 中 文 大 學 任 職 副 教 授 , 文 章 以 筆 名 發 表 。 】

中 文 大 學 為 了 招 收 非 本 地 學 生 的 教 學 語 言 安 排 , 在 農 曆 年 前 引 起 了 討 論 。 學 生 寫 了一 篇 名 為 「 哭 中 大 」 的 反 對 文 章 , 學 校 也 通 過 不 同 渠 道 作 出 反 應 。 學 生 問 及 教 師 為何 沒 有 聲 音 , 而 學 校 的 立 場 是 否 就 代 表 所 有 教 師 的 意 見 呢 ﹖ 讓 我 作 為 大 學 教 員 的 一分 子 , 說 說 我 的 感 想 。

中 文 大 學 有 一 個 特 色 , 就 是 在 瀰 漫 殖 民 地 思 想 的 香 港 , 唯 一 堅 持 中 文 教 學 的 大 學 ,而 同 時 她 在 國 際 上 的 地 位 , 比 其 他 自 稱 以 英 語 授 課 的 大 學 有 過 之 而 無 不 及 。 校 友 在國 際 或 香 港 的 成 就 , 印 證 了 中 文 大 學 畢 業 生 的 英 語 水 平 , 也 顯 示 出 英 語 授 課 等 於 高水 平 的 看 法 是 多 麼 膚 淺 和 無 知 的 。

無 論 怎 樣 也 稱 不 上 諮 詢

當 然 , 過 去 的 成 就 不 可 作 為 守 舊 或 因 循 的 藉 口 。 中 大 學 生 的 背 景 和 大 學 的 前 景 , 40 年 來 有 了 很 大 的 轉 變 。 從 前 學 生 的 母 語 是 單 一 的 廣 州 話 , 現 在 遑 論 外 來 學 生 ,本 地 學 生 中 也 有 不 少 新 移 民 , 他 們 的 母 語 是 中 國 的 其 他 方 言 。 從 前 中 文 大 學 主 要 在殖 民 地 別 樹 一 幟 , 現 在 則 要 成 為 全 中 國 出 眾 的 大 學 。 在 新 的 時 代 , 大 學 的 中 文 特 色和 國 際 視 野 , 也 應 有 新 一 層 的 意 義 。 可 是 , 這 是 十 分 嚴 肅 的 議 題 , 牽 涉 到 中 文 大 學的 定 位 , 並 非 單 單 英 語 授 課 的 問 題 。 這 樣 的 議 題 , 通 常 不 會 有 很 簡 單 的 結 論 ﹔ 學 生、 教 師 和 行 政 人 員 也 一 定 有 不 同 的 看 法 , 需 要 一 定 時 日 的 溝 通 。 作 為 知 識 分 子 , 我實 在 不 願 意 未 經 詳 細 考 慮 與 討 論 , 就 站 出 來 表 態 贊 成 或 反 對 。 但 是 , 公 開 的 沉 默 並不 代 表 我 對 政 策 的 絕 對 支 持 。 可 是 , 大 學 近 來 的 公 開 回 應 , 不 斷 製 造 教 師 已 被 充 分諮 詢 並 大 多 支 持 政 策 的 形 象 , 又 使 我 感 到 繼 續 沉 默 有 違 良 心 。 無 論 怎 樣 , 我 是 絕 對支 持 中 文 大 學 向 國 際 邁 向 的 選 擇 , 學 校 也 不 必 困 在 中 文 教 學 的 牢 籠 裏 , 但 卻 不 應 把優 秀 學 術 水 平 等 同 英 語 校 園 。

中 文 大 學 新 的 教 學 語 言 政 策 , 最 沒 有 道 理 的 是 硬 把 取 錄 非 本 地 學 生 與 英 語 教 學 掛  起 來 , 尤 其 大 部 分 的 外 來 學 生 其 實 是 中 國 學 生 。 按 照 這 個 政 策 , 一 個 原 本 打 算 來 這裏 學 中 文 的 國 際 學 生 , 只 會 發 現 中 文 系 是 不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的 , 或 者 發 現 中 文 系 是 大量 使 用 英 語 授 課 的 。 除 了 中 文 系 , 大 學 裏 所 有 本 土 研 究 的 學 科 , 都 面 對 同 樣 荒 謬 情  。 另 外 , 像 音 樂 、 藝 術 、 運 動 科 學 、 自 然 科 學 這 些 本 來 可 以 較 靈 活 使 用 教 學 語 言的 學 科 , 教 學 空 間 卻 因 新 政 策 而 變 得 狹 窄 了 。 這 樣 的 政 策 反 映 出 主 事 人 員 的 粗 疏 ,沒 有 關 顧 各 學 科 的 獨 特 情 形 , 只 求 一 個 英 語 外 殼 。 也 許 大 學 在 訂 立 政 策 時 , 根 本 忘記 了 本 身 的 中 國 文 化 立 場 和 忽 視 了 大 批 本 地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要 。

新 教 學 語 言 政 策 的 目 的 , 是 為 了 保 障 非 本 地 學 生 , 不 受 語 言 限 制 地 修 讀 學 位 。 可 是, 這 個 保 障 卻 奇 怪 地 依 賴 於 英 語 授 課 。 如 果 某 個 學 系 所 有 的 非 本 地 學 生 都 來 自 中 國, 為 什 麼 不 能 以 普 通 話 來 授 課 呢 ﹖ 而 實 際 上 大 部 分 學 系 的 非 本 地 學 生 都 是 說 普 通 話的 。 新 政 策 的 副 產 品 , 是 為 本 地 學 生 提 供 更 多 元 的 文 化 環 境 。 學 生 若 要 使 用 非 母 語來 聽 或 講 , 自 然 能 更 深 入 地 掌 握 另 一 個 文 化 的 內 涵 。 目 前 英 語 文 化 在 世 界 上 舉 足 輕重 , 所 以 , 我 同 意 大 學 應 努 力 創 造 英 語 環 境 。 但 是 , 這 個 聽 和 講 的 環 境 , 是 否 在 課堂 裏 最 有 效 發 揮 呢 ﹖ 以 我 的 經 驗 , 好 像 在 球 場 、 餐 廳 及 課 外 閱 讀 中 獲 益 更 大 。 事 實上 , 要 達 到 能 提 供 理 想 的 英 語 文 化 環 境 , 校 園 內 必 須 有 足 夠 以 英 文 為 母 語 的 學 生 。以 香 港 當 前 的 情  , 我 們 只 有 來 自 中 國 不 同 地 區 的 文 化 交 流 , 英 語 明 顯 不 是 這 種 交流 的 媒 介 。 由 此 , 新 政 策 本 應 鼓 勵 學 系 考 慮 多 採 用 其 他 語 言 授 課 , 而 不 必 局 限 於 英語 , 才 能 真 正 帶 動 校 園 的 多 語 言 環 境 。 現 在 莫 名 其 妙 的 獨 尊 英 語 , 是 否 只 反 映 大 學領 導 的 文 化 品 味 , 而 非 中 文 大 學 的 國 際 化 路 向 ﹖

其 實 大 學 的 教 師 有 多 了 解 整 個 新 教 學 語 言 政 策 的 目 的 呢 ﹖ 我 們 又 是 否 感 到 有 被 諮 詢和 有 真 正 選 擇 呢 ﹖ 去 年 10 月 份 下 來 的 文 件 , 只 是 要 各 學 系 決 定 取 錄 非 本 地 學 生 而已 , 英 語 教 學 是 附 帶 條 件 。 學 系 從 長 遠 發 展 來 看 , 不 能 輕 言 拒 絕 外 地 學 生 。 那 時 校園 內 道 聽 塗 說 , 也 有 質 疑 這 英 語 教 學 的 理 據 , 但 幾 個 月 來 不 見 得 大 學 有 體 制 內 的 討論 。 到 1 月 份 的 文 件 , 也 只 是 要 求 各 學 系 提 交 明 年 各 科 目 的 授 課 語 言 , 也 沒 有 討 論政 策 的 空 間 。 有 些 學 系 , 根 本 未 經 討 論 就 把 所 有 科 目 填 上 了 英 語 。 這 樣 的 過 程 , 無論 怎 樣 也 稱 不 上 諮 詢 。 今 天 大 學 還 得 多 謝 那 些 不 乖 乖 照 章 執 行 的 學 系 , 才 能 自 圓 其說 沒 有 大 幅 度 改 變 為 英 語 教 學 。 大 學 對 外 界 把 這 過 程 說 成 幾 個 月 的 諮 詢 , 與 真 相 有極 大 的 出 入 。

玩 弄 數 字 欲 蓋 彌 彰

大 學 裏 的 同 事 , 很 多 都 曾 留 學 海 外 , 深 受 文 化 交 流 與 衝 擊 的 好 處 , 大 部 分 能 操 流 利的 英 語 。 因 此 都 對 國 際 化 和 使 用 英 語 抱 開 放 的 態 度 , 也 明 白 中 文 大 學 要 審 度 形 勢 ,不 斷 更 新 與 重 定 方 向 。 校 友 投 入 社 會 多 年 , 也 知 道 大 學 要 適 應 社 會 的 需 要 。 在 校 園裏 , 學 生 也 願 意 為 少 數 不 懂 廣 東 話 的 學 生 , 使 用 共 同 了 解 的 英 語 為 溝 通 媒 介 。 大 學若 認 真 的 探 討 教 學 語 言 的 問 題 , 就 算 要 更 改 章 程 , 放 棄 中 文 為 主 要 教 學 語 言 也 有 可能 。 現 在 所 推 行 的 政 策 , 一 方 面 欠 缺 理 據 , 另 一 方 面 又 無 視 它 對 教 學 環 境 所 產 生 的實 質 改 變 。 遇 到 反 對 的 時 候 , 又 取 巧 說 已 有 足 夠 諮 詢 , 玩 弄 數 字 來 說 仍 然 堅 持 雙 語政 策 。 欲 蓋 彌 彰 , 無 怪 乎 大 學 這 新 政 策 , 被 懷 疑 為 了 偷 換 中 英 文 地 位 的 手 段 。 在 這樣 的 氣 氛 下 , 我 更 加 不 願 意 站 出 來 , 冒 犯 領 導 的 意 願 。 以 我 的 觀 察 , 教 師 對 國 際 化差 不 多 是 一 致 的 贊 成 , 對 英 語 教 學 則 有 贊 成 , 有 疑 慮 , 也 有 反 對 , 目 前 教 師 如 此 安靜 , 也 是 校 方 推 動 政 策 時 的 家 長 化 手 段 所 致 。

要 做 國 際 化 的 大 學 , 除 了 英 語 , 還 要 開 誠 和 尊 重 ﹗

Tuesday, February 15, 2005

母語傳承與母語地位*

施正鋒

http://mail.tku.edu.tw/cfshih/seminar/20021213/20021213.htm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 . . , language is always a political issue, overt or covert, since it clearly involves questions of different power. Helen & Oacute; Murch& uacute;[1] (2000: 82)

壹、 前言

我國追求民主鞏固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的任務眾多[2],其中又以多元族群的整合最具挑戰性挑戰,特別是在總統直選後,族群票源的動向被視為左右大局的關鍵。弔詭的是,過去威權體制下的「國語政策」,雖然已在多元文化主義 (multiculturalism) 抬頭的潮流中逐漸退位,不過,經過全球化 (globalization) 包裝的過度商業化媒體,似乎讓少數族群又萌生相對剝奪感 (relative deprivation),特別是佔有台灣人口至少百分之十五(四百萬)以上的客家人[3],長期以來面對下意識的同化壓力,感受到因為語言、文化消失所產生的強烈危機感,並未因為民主化而有所稍逝。


一般人常說:「語言只不過是一種溝通的工具」,這種「語言=媒介」的說法,雖然不能算是錯誤,卻也只能算是呈現局部的事實,因為語言除了是個人所擁有的一種能力[4] (capability),也是傳承文化的負載者 (carrier),因此,可以視為一個族群所擁有的特色、或是資產 (property),甚至於,語言往往是被用來當作辨識集體認同的一種重要指標 (signifierindicator)[5]。所以,一個人能否自由而舒坦地使用自己的語言,除了是一種基本的權利 (right)[6] 以外,更代表著族群的集體尊嚴。特別是在一個有多元族群的國家裡,對於少數族群來說,不僅語言的有無代表著集體生存的命脈,語言的地位更象徵著族群之間的權力 (power) 關係是否平等;其實,當語言被用來區隔為「自己人」(insider)、以及「旁人」(outsider) 之際,只要有人佔有優勢,就會有人居於相對劣勢,衝突自是難免 (Packer, 2002),也因此,語言的多元不免被視為社會衝突的根源,或者至少是政治鬥爭的工具。

如果從語言政策說「權力」的觀點隱含著政治現實上分配的無奈、或是鬥爭,「權利」的觀點則有立足點平等的規範性期待。就具體的語言政策目標來看,我們可以根據Annamalai (2002),以光譜分布的方式歸類為消滅 (elimination)、容忍 (toleration)、以及推動 (promotion)。消滅性的語言政策就是以處罰的方式禁止某語言在公開場合、甚至於私下使用,用意是讓使用者覺得該語言是一種負債,轉而採取被認可的語言,最後達到語言轉移 (language shift),也就是同化的地步。顧名思義,容忍性的語言政策就是保持現狀,並未刻意去扶助弱勢族群的語言,也不想去扭轉跟隨語言而來的結構性不平等,甚至於就是令其自生自滅。推動性的語言政策就是想辦法避免任何語言的消失,包括鼓勵私下使用、或是確保公開使用而不被歧視。

在進入討論之前,我們先將討論「母語」(mother tongue) 一詞的涵義。從1980年代開始,不管是客家族群的「新客家人運動」、「原住民運動」、或是鶴佬族群的各種「母語運動[7]」,大致上是以「媽媽講的話」來對抗國民黨政權的「獨尊國語」政策。其實,這樣的訴求之所以對一般人有相當的說服力,除了以崇高的「母親」來抗蠻橫的「政府」外,背後還有一個條件式的修飾詞故意被隱藏起來,也就是「本土的」(native)、「被支配」(subordinate) 族群的母語,至於「支配性[8](dominant) 族 群的母語是否需要保障,前者並沒有權力/權利去置喙,除非兩者的角色互易。因此,我們以為,表面上看來中性的、全稱式的母語一詞,如果用在嚴肅的討論,恐 有誤導的可能。此外,不少少數族群的成員因為被迫選擇、或是硬加的他族語言,他們母語已經不是原本的族語,此時,嚴格來說,此時所謂的母語已經失去號召族 人的道德正當性。

在學術上,相關的用語有「區域/地方性語言」(regional language)、「鮮少用語言」(lesser used language)、「次要語言」(minor language)、或是「少數族群語言」(minority language)。「區域/地方性」是相對於「全國性」、「鮮少用」是相對於「時常用」、「次要」是相對於「主要」,唯有「少數族群」相對應於「多數族群」,除了比較沒有明顯的相對重要性暗示,甚至於有規範上需要國家/政府加以正面復育 (revitalization)、維護 (maintenance)、或是發展 (development) 的期待,在下面的行文,我們將把「少數族群語言」當作一般人所了解的「母語」的同義詞。也就是說,就概念化 (conceptualization) 而言,「少數族群」並非人數較少的族群,而是「被支配的族群」。

在下面,我們先將簡短說明,一個國家內部多元語言/多元族群[9]的 現象,與該國是否會有衝突/和平,並沒有絕對的關係;接著,我們將從人權的觀點來切入少數族群語言,提出幾個可以用來衡量其地位的指標。再來,我們要考察 客家話對於建構客家族群認同的重要性。其次,我們將提出一些具體的政策建議。最後,我們會將研擬中的『語言公平法草案』放在附錄中作為拋磚引玉。

貳、少數族群的語言權與族群衝突的化解

在過去,統治者傾向於將一個國家內部的多元族群 (ethnic diversity) 當作是衝突的亂源,因此,一定要想辦法來加以淨化 (cleanse),不管是驅逐、滅種、還是同化;相關的,語言多元 (linguistic diversity) 當然也不免會被當作是妨礙國家團結的障礙。也就是在這樣的錯誤認知下,被壓抑的少數族群即使被迫習得支配性語言,年幼時期的羞辱經驗徘徊不去,這才是日後政治齟齬的真正病痾。我們把多元族群/語言與衝突/和平的關係,整理成下列的概念架構(圖1)。

1:多元族群的概念架構

在戰後,西歐/北歐國家逐漸認識到,語言權 (linguistic rights) 是少數族群權利 (minority rights) 的一種──不管是個人的權利 (individual right)、還是集體的權利 (collective right)──絕對不能加以限制。他們的基本假設是這樣子的:國家採用的國家語言、或是官方語言,雖然出發點可能是善意的,也就是想要透過一個共同的語言來進行整合 (integration),然而,這種對差異 (differences) 不 寬容的作法,往往是社會衝突的來源;為了避免族群間的衝突,對於少數族群的語言作起碼的保障是必要的,甚至於要求僅可能去推廣。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當前 國際潮流對於多元語言的看法有重大變動,也就是在超越宿命式的衝突觀、發展到對於差異的起碼接受,進而企盼進行正面的合作,把語言當作是化解族群衝突 (conflict resolution) 的調和劑[10]。以北愛爾蘭為例,自從1969年的「動亂」(the Trouble) 以來,在30年的內戰中,超過3,600人喪生、30,000人受傷。如果我們比較北愛爾蘭在19701990年代分別進行和解,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著重權力的分配,後者則兼顧語言的公平性、以及對於族群認同的尊重。自從北愛爾蘭、英國、以及愛爾蘭三方在1998年簽署『北愛爾蘭和平協定』(Northern Ireland Peace Agreement 1998) 以來,除了設立相關的語言振復機構外,「北愛爾蘭人權委員會」更是積極地在草擬中的『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 裡頭規劃「語言權條款」。

有關語言權的規範,大致出現在國際條約/規約、非政府組織的宣言、或是各國的憲法/法規[11],譬如聯合國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1966)[12]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or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 (1992)[13]、歐洲安全暨合作組織 (OSCE) Document of the Copenhagen Meeting of the CSCE (1990)[14]Hague Recommendations Regarding the Education Rights of National Minorities (1996)[15]Oslo Recommendations Regarding the Linguistic Rights of National Minorities and Explanatory Note (1998)[16]、歐洲理事會的 (Council of Europe) 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 (1992)[17]Framework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National Minorities (1995)、以及民間推動的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Linguistic Rights (1996)[18]。在這裡,我們根據OSCE (n.d.) 的一項報告,從七個面向來觀察少數族群語言在公共領域的地位,也就是教育、媒體、以及公家機構。

一、這個國家是否有國家語言、或是官方語言?少數族群語言是否具有國家語言、官方語言、或是其他特別的地位?是全國性的、還是區域性的地位?甚至於,是否根本不承認有少數族群存在?

二、少數族群語言是否通行於國家文書、司法單位、或是一般公家機構?要有怎樣的資格?是否有區域性的限制?是透過憲法、立法、或行政命令來保障?

三、學校是否充分提供學習少數族群語言的機會?此外,一般科目是否用少數族群語言來教學?學習的時機是從國民教育、中學、還是大學開始?是全國性的、還是局部性的?是否非少數族群也有學習這些語言的機會?是否在學校以外,也有更大的學習環境?

四、學校的課本是否涵蓋少數族群的觀點?是限於少數族群自己、還是傳遞給所有人?是放在一般性的課本、還是擺在特別的教材裡頭?

五、政府是否允許少數族群成立自己的私立學校?政府是否願意加以補助?私立學校與公立學校的關係為何?父母是否有權決定將小孩送往何種學校?

六、公共媒體是否有少數族群的空間?是由政府提供、還是少數族群自己出資設立?是全國性的、還是區域性的?是多語的、還是單語的?少數族群對於社論、或是輿論版是否有主導權?

七、是否允許少數族群用自己的語言來命名?身分證件、或是其他證照是否可以用少數族群的語言來申請?公務人員是否被要求會使用少數族群語言?政府是否設立特別的單位來處理相關議題?

參、客家族群的認同

a:自認為是客家人、不會說客語、有客家血緣

b:自認為是客家人、會說客語、有客家血緣

c:不認為是客家人、會說客語(ψ)、有客家血緣

d:不認為是客家人、會說客語、沒有客家血緣

2:客家人的身分

在台灣的諸多族群現象中,客家議題大致以政治權力的分配、以及集體認同的維持為要。不過,到底客家人是誰?這牽涉到要成為客家身分的資格為何,也就是客家成員如何來辨識(或識別)的標準何在[19]。一般而言,一群人的族群認同不外建立於某些共同的客觀條件,不管是具體的血緣、語言、或宗教上的特徵,或是抽象的共同經驗、歷史、或是記憶;更重要的是,一個人的族群認同離不開集體認同,也就是說,這群人必須在主觀上有共同的認同感,覺得彼此福禍與共。

大體而言,語言是最為方便的族群區別標幟,譬如說台灣 的四大族群,大致上可以說各自有特別的母語。外省族群的父母可能來自中國不同的省份,甚且可能非為漢人,但家中大概以北京話為通用語;鶴佬、客家族群或以 鶴佬話、或是客家話為家庭用語,但也不盡然如此,尤其是都會區者為然;原住民各族也各自有母語,但流失的情況更嚴重。因此,語言並不是最有效的族群辨識方 式。不過到目前為止,台灣的客家族群強調以語言來作認同的指標,傾向於以會不會說客家話來辨識一個人的客家「純度」。譬如說,前總統李登輝自許為客家人, 卻因不諳客語,是否被接受為客家人?至若於那些世居彰化、雲林、嘉義、台南的「福佬客」[20], 也就是已被鶴佬人同化、沒學過客語的客家人,不論是在客觀上不知道、還是在主觀上不願意承認是客家人,是不是就因此失去客家的身分了?又如台北、台中、高 雄的都會區客家人,儘管他們過去沒有機會、或缺乏學習客語的誘因,現在主觀上希望取得客家人認同,是不是會被接受呢?根據國際潮流,認同應該是由自我作認 定,決定權在客家族群自己。

根據建構論的說法,集體認同概為建構出來的,尤其是菁 英覺得族人在政治權力、經濟資源、或是社會地位上,遭到歧視、排斥、甚或打壓之際,因而以想像的歷史記憶、或共同經驗來作集體動員。果爾,客家人認同是人 為打造出來的,要經過萌芽、成長、及成熟的階段。不論在中國廣東、或是台灣,客家人的認同是經過與他者的對照才成形的,不管是廣東人、還是鶴佬人[21]。 台灣客家族群的集體認同,應該是早在清季開發時期與鶴佬人競爭資源,為保衛家園而凝聚而成,尤其是朱一貴事件、林爽文事件、以及分類械鬥,面對鶴佬人的壓 力、歧視、排擠、以及資源上的競爭,「義民精神」就是台灣客家人意識的發軔。當六堆客家人為保鄉衛土而對日軍進行武力抗爭之際,台灣的客家人不再是這塊土 地的「客」了;此後,現代化的台灣意識,儼然已經是客家人刻骨銘心的認同基礎。一直到自由化開始進行的1980年 代,弱勢者以社會運動的面貌來呈現自己、挑戰國家的政治支配,客家人的族群運動便以弱勢者的方式作試金石。在這段時期,在野運動對國民黨的挑戰,往往帶有 強烈的族群正義色彩,也就是要求台灣人當家做主、取代外省人壟斷的政經結構。由於「台灣人」的意涵有意無意中被解釋為鶴老人,客家人未免懷疑是否被排除在 本土主人 (natives) 之外[22],跨越全台灣的客家認同才明顯地凝聚起來。

儘管如此,集體認同也不能憑空杜撰,必得起碼建立在些許的客觀基礎,而如前所言,客家人的認同一向強調客家話。近年來,全球性的客家「離散」(diaspora)運動方興未艾[23],卻仍停留在精英的參與,尚無法深入台灣客家人的民心,主要在這種超越國界 (cross-national) 的「泛客家」認同,尚難與民族國家 (nation-state)相庭抗禮,因為在當前的國際體系裡,每個人的認同,還是要有一個終將倦鳥歸巢的父祖之國。也就是說,台灣的客家人已把這裡當作是他們的國家;也因此,即使是台美人 (Taiwanese-American) 之間有客家人,這些離散的客家人,魂縈夢牽的母國已是台灣,其原鄉已是六堆、桃園、新竹、苗栗,甚或花蓮、台東了。

即使沒有台灣以及中國間的主權糾葛,也並非所有的客語 使用者都具有共同的認同感,因為自從民族主義在十八世紀出現以來,離散世界各地的客家人已有迥然不同的經歷,除了語言/文化以外,很難想像其集體認同如何 凝聚/想像而成。同樣地,台灣的外省族群內部也有客家人,卻未能廣為本省籍的客家人所認同,因為彼此的歷史記憶不同:前者有中華民國肇建、對日抗戰、跟隨 國民黨退走台灣的共同經驗;相較之下,後者雖然來自原鄉不同地方,分別聚居高屏六堆、桃竹苗、花東等地,卻有開疆闢土、閩客械鬥、馬關條約、太平洋戰爭等 共同經驗。尤其是經過1980年代「客家運動」的洗禮,領導者揭櫫「新義民精神」、「新客家人」,就是努力著去塑造「台灣客家人」的族群認同。目前,本省人中的的客家人,大致是舒坦地依違於客家人、以及本省人的認同,取得兩者的平衡。因此,台灣的客家人應該已是台灣人中的客家族群,即客家裔台灣人 (Hakka-Taiwanese),而非客居台灣的客家人 (Taiwanese Hakka)

肆、多元文化主義下的政策走向

國人對於族群議題一向諱醫忌疾、甚至於視而不見。在過去「國語」(北京話) 的 支配下,再加上鶴佬族群在人數上的相對優勢,客家話在非客語區要注定淪為非通用語,除非政府主動推行多元官方語言、並且在義務教育中推行多語政策。如此一 來,客家族群勢必要隨著語言的衰退而沒落,也難怪,近年來客家運動的訴求,最憂心的是文化及語言的傳承,也就是自我文化認同的定位。

社運界、以及族群生存發展的少數族群學界人士,長期以 來對於少數族群語言的地位付出相當的關注。不過,教育部近年來所推動的「母語教學」,大致上仍然把客語得學習當作父母家庭的責任,吝於挹注國家資源,也就 是以消極應付來取代過去的「獨尊國語」;在一般化「鄉土教學」的遮掩之下,客語雖然不再是被污名化的「方言」,還是被當作是點綴式的「鄉土語言[24]」。

如果依照目前聽任「自然發展」的語言政策趨勢來看,未來台灣的語言版圖將是三分天下的態勢(圖3):在無限上綱的國際化要求下,英語再將來會在政治、經濟上扮演獨大的地位,特別是政府正在考慮將英語當作第二官方語言,甚至於有要求公務人員檢定英語程度,也有大學開始要求必須通過英語資格考才能畢業,更不用說從幼稚園到小學對英語無條件的接受。北京話將會有普通語言 (general language) 的地位,特別是在都會區、或是公家機關,因為歷史結構的支配性很難調整。  

鶴佬話將是民間多數通用的混合語言 (lingua franca), 理由很間單,因為鶴佬族群的人口最多,純粹就日常生活的經濟消費行為而言,以鶴佬話當媒介的商機自然最高,特別是點子媒體(包括有線/無線電視、以及廣 播)。除非客家族群有意識地施加強力政治壓力,客家話才勉強有可能與其他三個優勢語言有起碼的立足點平等,別是在客家人自己的原鄉(桃竹苗、六堆)。至於 原住民各族語的復育,原本就是治絲而棼,若要並駕齊驅,挑戰恐怕難於客語千百倍。

儘管如此,這樣的語言結構並非不可能扭轉,最困難的還是人心的改變。問題在於我們是否真正的服膺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也就是說,不管族群人數多寡、實用性多少,每個語言都是獨一無二的、都是國家的文化資產,應該都享有同等的地位。

短程而言,客語應該立即在公共領域取得平等的地位,也就是說,除了現有大眾運輸工具的播報外[25],更重要的是在公共場合[26]、以及前往公部門洽公,也多要求能讓少數族群的母語有自由使用的空間,因此,特別會強調公務人員使用多種語言的能力,進而要求符合起碼的語言檢定資格、甚至於積極以語言加給作正面的鼓勵。下面幾項是可以努力的目標:

一、 新進公務人員經過考試、在訓練過程當中,除了共通語言(國語、北京話)應該增加其個人母語以外的其他族群語言;發聘任職以後,公務人員必須限期取得進階的語言檢定。

二、 公務人員前往特定族群聚居的任職,必須在一定期限內取得該區多數人所使用母語的語言檢定。

三、 在多元族群混居的地區,特別是都會區,公家機關必須能以各族群的母語來服務百姓,特別是擔任接待工作、或是服務台人員,必須有雙語、或是多語能力。為鼓勵公務人員取得語言檢定資格,政府或可積極採取語言加給。

四、 公務人員如果是因為少數族群的身分獲得保障錄取,必須事先取得相當程度的語言檢定資格。

中程而言,除了要確保每個人使用自己母語的權利外,國家/政府還必須用心在教育、傳播媒體上推動各種母語的復育、以及學習。此外,要確保語言不誓就業歧視的一個藉口。我們以為,應該有制定『語言平等法』的必要性[27],至少讓客語有平等的「官方語言」地位。

長期而言,客家族群除了有學習母語、以及使用自己的母語的自由,更應該有透過母語接受教育的權利;甚至於,其他族群應該也有充分學習客語的機會,包括在學校、或是社區。與其讓政客在選舉之際以客語討好客家族群,不如讓大家都有學習客語的空間,剩下來的,就看對方的誠意了。

回研究著作

附錄、『語言公平法』草案

語言使用:每個人有權選擇參與政治、社會、經濟、文化、或是宗教事務所使用的語言。

國家承認:國家必須容忍、了解、以及尊重語言的多樣性,它們都是台灣的文化資產,特別是少數族群的語言。

定義:國家語言包括北京話(華語)、客家話(客語)、鶴佬話(閩南話)、以及原住民族的各種語言。

權利保障:本法的條文不應限制少數族群、或是原住民族語言的進一步保障

反歧視:每個人有權在公開、還是私人場合使用自己的語言,不可因此遭到不公平的排斥、或是限制。

有關歧視語言、舉止的罰則,另外以法為之。

國家責任:國家在執行有關語言權的責任之際,必須考量各種語言發展的現況、必要性、需求、以及可行性。

命名:每個人有權使用自己的語言來命名,國家必須加以承認。

少數族群在其聚居的地方,有權以自己的族語來命名。

路標、或是公家機構的招牌,除了漢字以外,應該另外以各種國家語言的羅馬拼音標示。

司法權:每個人在法庭有權使用自己的語言,不可因此視為無效。

如果有必要進行傳譯、或是翻譯,不應由當事人承擔。

教育權:國家必須在各級學校提供適切的課程來教導國家語言。

國家必須教導與國家語言相關的歷史、文化。

如果有人願意學習其他族群的語言,國家必須提供適切的課程。

國家必須透過適切的課程來促進族群間的語言溝通。

各族群有權設立以自己族語為教學媒介的各級學校。施行細則另以法為之。

行政措施:每個人在與政府接洽之際,有權使用自己的語言,公家機構因地制宜,必須用相同的語言作答覆。

政府的政令宣導應以各種國家語言發布。

政府必須採取積極的措施,包括語言加給,鼓勵公務人員學習各種國家語言。

公共場合:大眾運輸、醫院、百貨公司、或是其他公共場合的廣播,必須以各種國家語言為之。

傳播:在法律範圍內,每個人有權使用自己的語言來文字出版、電影拍攝、設立廣播電台、電視台、或是其他各種形式的電子媒體。

國家應扶助各族群設立自己專屬的廣播、電視頻道。

除了公共頻道,全國性的廣播、電視頻道應有適當的少數族群時段;平面媒體應有少數族群版面。

語言復育:國家應積極對於少數族群、或是原住民族語言進行復育工作。

相關部會應整合資源,進行語言、及文化的復育。

 

 

【參考文獻】

江運貴。1996。《客家與台灣》。台北:常民文化。

莊華堂。1999。〈客家人、福佬客的開發背景與現況〉《歷史月刊》134期,頁70-78

連文希。1971。〈客家入墾台灣地區考略〉《台灣文獻》223期,頁1-32

羅肇錦。1999。〈「漳泉鬥」的閩客情結初探〉(上、中、下)《客家雜誌》106期,頁32-38107期,頁61-62108期,頁53-54

施正鋒。2002。《台灣民主鞏固的擘劃──政權輪替與制度改革》。台北︰前衛。

施正鋒。1999。《台灣政治建構》。台北︰前衛。

Annamalai, E. 2002. “Language Policy for Multilingualism.” Paper

presented at the World Congress on Language Policies, Barcelona, 18-20

April. (http:// www.linguapax.org/congres/plenaries/annamali. html)

De Varennes, Fernand. 2001. “Language Rights as an Integral Part of

Human Rights.” MOST Journal of Multicultural Societies, Vol. 3, No.1.

De Varennes, Fernand. 1997. To Speak or Not to Speak: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 to Linguistic Minorities.

(http://www.unesco.org/most/ln2pol3.htm)

De Varennes, Fernand. 1996. Language, Minorities and Human Rights.

Dordrecht: Martinus Nijhoff.

Forced Migration Projects. 1997. “Estonia and Latvia: Citizenship,

Language and Conflict Prevention.”

http://www.soros.org/fmp2/html/baltics.htm.

Hamel, Rainer Enrique. 1997. “Introduction: Linguistic Human Rights in a

Sociolinguistic Perspectiv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he Sociology of

Language.” No. 127, pp. 1-24.

Leng, Sow-Theng. 1998. Migration and Ethnicity in Chinese History:

Hakkas, Pengmin, and Their Neighbors. Taipei: SMC.

Northern Irel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Language Rights Working Group.

n.d. “Language Rights Working Group Advice to the Northern Irel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http://www.nihr.org/ files/wgr_Language_1.htm)

Ó Murchú, Helen. 2000. “Language, Discrimination and the Good Friday

Agreement: The Case of Irish,” in John J. Kirk, and Dónall P. Ó Baoill,

eds. Language and Politics: Northern Ireland,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nd

Scotland, pp. 81-88. Belfast: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 Cló Ollscoil na

Banríona.

Ó Riagáin, Dónall. 2000. “Language Rights as Human Rights in Europe and

in Northern Ireland,” in John J. Kirk, and Dónall P. Ó Baoill, eds.

Language and Politics: Northern Ireland, the Republic of Ireland, and

Scotland, pp. 65-73. Belfast: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 Cló Ollscoil na

Banríona.

OSCE. n.d. “Report on the Linguistic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

National Minorities in the OSCE Area.”

http://www.osce.org/hcnm/documents/reports/ linguistic_rights/index.htm.

Packer, John. 2002. “Towards Peace, Dignity and Enrichment: Language

Policies in the 21st Century.” Speech delivered at the World Congress on

Language Policies, Barcelona, 18-20 April.

(http://www.linguapax.org/congres/packer. html)

[1]「歐洲鮮用語言協會」(European Lesser Used Languages Bureau) 前會長,愛爾蘭籍/裔。

[2] 見施正鋒 (20021999)

[3] 在戰前,客家人及鶴佬人(福佬人、閩南人)的人口總數大致可以透過人口普查取得,也就是根據當時漢人的祖籍為廣東省或福建來區分。在日治時代

(1905-40),曾經有幾次「戶口調查」及「國勢調查」;另外,在昭和元年

(1926),有過「台灣在籍漢民族鄉貫別調查」。如果扣掉原住民、以及日本人,客家人當時的人口在13.7-15.7%之間(連文希,197214-16;江運貴,1996:

276)。當外省人於戰後避秦台灣後,「福建 [] 人=鶴佬人,廣東 []

人=客家人」的二分法就左支右絀了。在戰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裡,再度區隔台灣省籍漢人的祖籍,源自廣東的約佔15.05%,大致穩定。不過,誠如連文希(197219)所言,廣東省潮州、汕頭人士操閩南語、福建省汀州府則操客語,因此祖籍並非精確的族群歸屬的指標。日後的人口普查更難推斷客家人口,因為本省籍漢人未再以祖籍來分,一般同意15%是合理的估計。

[4] 不管是謀生、求職、或是受教育而言。

[5] Ó Murchú (2000: 85-86)、以及Packer (2002)

[6] Hamel (1997)Ó Riagáin (2000)、以及De Varennes (200119971996)

[7] 包括拼音的標準化、創作、以及字典/辭典的編纂;我們可以通稱之為語言的現代化。

[8] 我們不願意用「多數族群」(majority group) 是因為,支配性族群的人數可能比較少,譬如過去南非的白人。

[9] 也就是「ethnic diversity」、以及「linguistic diversity」;

[10]

北愛爾蘭在19701990年代分別進行和解,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著重權力的分配,後者則兼顧語言的公平性、以及對於族群認同的尊重。自從北愛爾蘭、英國、以及愛爾蘭三方在1998年簽署『北愛爾蘭和平協定』(Northern

Ireland Peace Agreement 1998)

以來,除了設立相關的語言振復機構外,「北愛爾蘭人權委員會」更是積極地在草擬中的『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

裡頭規劃「語言權條款」。參考Forced Migration Project (1997) 對於愛沙尼亞、以及拉脫維亞的考察。

[11] 在我們替行政院客家委員會進行的「語言政策及制定『語言公平法』之研究」(2002)

中,其中的一項工作是將外國的相關法規譯介給國人,我們第一個想到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ESCO) 所屬的一個網站MOST (Management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譯為「社會改造管理」)

裡頭,有一部份就針對語言權作了相當周詳的蒐集,這本書大致是將這一部份譯介給國人。見http://www.

uneso.org/most/ln.htm

[12] http://www.hrweb.org/lega/cpr.html

[13] http://www.unhchr.ch/html/menu3/d_minori.ftm

[14]

http://www.osce.org/docs/english/1990-1999/hd/cope90e.htmOSCE的前身為CSCE

[15] http://www.unesco.org/most/ln2po16.htm

[16] http://www.unesco.org/most/ln2po17.htm

[17] http://www.coe.fr/eng/legaltxt/148e.htm

[18] http://www.troc/es/ciemen/mercator/altres-GB.HTM

[19]

中國自來有籍貫之別,並沒有族群的區別;籍貫只是一種地域式的認同,再加上血緣關係籍貫並非單純的出生地認同,是來自於家庭(父親),而且並非經由個人的選擇。然而,客家人在中國並非侷限於單一省份而已;此外,並非所有的廣東住民都是客家人。羅肇錦

(1999)、認為,福建省漳州人並不一定都是鶴佬人。如果光以省籍來作族群認定的標準,台灣將只有本省人以及外省人的差別,客家族群同樣地會被虛無化。

[20] 根據莊華堂 (1999: 78) 的估計,台灣的鶴佬客至少有一百萬人。

[21] Leng (1997: 26, 44-45)

以為,客家人的認同是在遷徙的過程中與他族接觸時,才有集體的自覺性意識。譬如在明末時由梅縣到靠海的海豐、惠陽,面對當地人的敵視,經過競爭、動員、衝突的階段,才逐漸由客家「文化集團」(cultural group) 昇華為「客家族群」(ethnic group);兩者的差別在於前者只有客觀上的共同特徵,後者則已有主觀上的共同認同感。由此可見,客家認同是隨情境而高度變動而偶殊的 (contingent),特別是遷徙過程、以及墾殖經驗所構成的情境 (context)

[22]

其實,當台灣的客家人抱怨目前中央政府的五院院長沒有客家人、客籍部會首長過少之際,或可推定認同的原鄉概為台灣,而非遙遠的中國,更非虛無飄渺的客家國度。

[23]

世界客屬懇親大會始於1971年,第十五屆大會於1999年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首次國際客家學研討會於1992年在香港舉行,第四屆於1998年舉行於台灣,第五屆同樣在1999年於馬來西亞舉行。見香港崇正總會出版的《崇正報導》57

(1999/11/27)

[24]

試想,由「女工」、「女作業員」、到「公主」,由「小弟」到「少爺」,由「番仔」到「原住民」,整體的社會提高了嗎?名稱改進只是必要的第一步而已,並非充分條件。

[25] 諸如媒體、醫院、或公家機構等場所。

[26] 譬如立法院可以考慮使用同步翻譯。

[27]

見附錄筆者所草擬『語言公平法』初稿。http://mail.tku.edu.tw/cfshih/ln/discuss.htm亦有相關討論區。

* 發表於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辦「2002全球客家文化會議──全球化、在地化與客家新世紀」,台北,國際會議中心,2002/

12/13-17。作者通訊:106臺北市郵政信箱26-447號;電子信箱ohio3106@ms8.hinet.net

Wednesday, February 02, 2005

八字頭的論述, 誰來書寫?

黃培烽

明報2005-2-2

你是香港人嗎?這個切身的問題竟變得老掉牙。每隔一段時間,總有文化、學術論壇討論香港人的身分認同,總有文章要抒發香港情懷。在學院內,「身分認同」亦成為本地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要議題」之一。

愈是辯論,愈是說明「身分認同」是思考香港的關鍵;愈是辯論,卻愈是證明不同的「論述」都有漏洞。每個人都趕說自己的「香港故事」,他們都在回憶由窮小子到成功人士的奮鬥歷程。但在1982年才madeinHongKong的我,他們的「香港故事」,似乎離我很遠很遠。板間房、「樓下閂水喉」無法令我產生共鳴。我甚至困惑,在香港出生成長的我,究竟能否算作地道的香港人。

早前,「世紀」版刊登了一篇由幾位八十年代出生的香港青年撰寫、題為《你是香港人嗎?》的文章。我想,我終於看到代表八字頭的香港故事了。但看了幾遍,沒有共鳴,令我無法不再問:我是香港人嗎?

不屬於八字頭的「香港論述」

事實上,我邊看文章邊點頭,我幾乎完全被他們的論點說服。

說得沒錯,「我們受過英國殖民教育的小恩小惠……深信考大學為人生目標;出生於後匱乏年代,我們略懂一些感性消費,知道大口仔和 Prada一樣矜貴,菠蘿油還是我們的集體回憶;與此同時,我們亦巧遇楊利偉與溫家寶的風采」。這類「香港故事」,像大學課程讀到的香港論述般,以政治、經濟及文化的角度分析香港人身分認同的複雜性。

抹去術語,他們的主要分析,認為香港因殖民統治而吸收現代文明,發展成全中國唯一的繁榮都市。香港與祖國在政治及經濟的差異,令香港人對中國人的身分反感 (儘管他們對中國傳統歷史文化十分認同 )。與此同時,普及文化混入生活及本地元素,將「香港夢」深深植入香港人的記憶中,構成了香港人身分認同的複雜圖案。

作者們說的就是主流香港論述,若我要完成一篇題為《香港人身分認同:殖民與後殖民的角力》的20萬字論文,我也會引梁款、呂大樂、周蕾等人的論述。我近乎被他們說服、近乎相信這就是代表我的香港論述。但我仍然禁不住要問:這些論述真的能詮釋八字頭的「香港故事」嗎?八十年代是充滿變化的十年,八字頭的「香港經驗」又是否這樣容易被書寫?

八字頭的「他」與「她」

每 個十年,似乎都擁有一個形容詞:六十年代是「嬉皮士」,七十年代有「火紅的一代」。但我們如何形容八字頭呢?對八十年代出生、思想還未僵化的年輕人,他們 有什麼共同的特質?「出生於後匱乏年代」是否就能代表八字頭呢?他認知香港的過程,是政治、經濟、父母還是電視機最具影響力?

如果「他」在19801 1 日來到世上,他現在25歲。 如果他沒有「浸鹹水」的機會,並中五輟學,那七、八年的工作經驗已磨平了他一半的稜角。亂衝亂撞以後,他體會到香港從來都是商家的天堂。如果他大學畢業, 恰巧碰上經濟轉型,成為「畢業等於失業」的最佳例證,縱使他是家族內的「第一代大學生」。他不是在公屋玩丫叉長大,現在仍住在那水渠漏水、外牆石屎脫落的 居屋,高達模型仍放在房間的最當眼位置。他記得九七回歸換國旗的歷史時刻,那時他第一次問自己是不是中國人,旅行應該用BNO 還 是特區護照。雖然他對四大天王的金曲已滾瓜爛熟,但仍設法緊貼潮流的他,會反複練習《分身術》和《空中飛人》。他會唱《倆忘煙水裏》,只因這是母親的最 愛。他已離開校園溫室,對世情了解卻未夠深。他參加七一遊行,同時認購「領匯」。他是八字頭的「最年老」代表,不是不想講自己的「香港故事」,但要唏噓嘆 息,又或許太年輕了。

如果另一個「她」有幸趕上尾班車,在19891231日出生,她現在只是個15歲的中學生,「入機舖」還會被查兒童身分證。她不知道什麼是「換衫公仔」,雖然她將自己變成「換衫公仔」。 Twins的歌就是她的人生寫照:友情是「共是一起拍住上揚威」,愛情是「無法一起對算愛過些人,借過你體溫練習擁吻」,學業是「臨別要在這間愉快的班房起舞」,人生就是「一開心唱飲歌,一傷心唱飲歌」。她認定自己是香港人,雖然她對六四事件毫無認識。她拒絕購買印有「 China」字樣的名牌風褸,雖然她同時對國家奧運代表劉翔暗裏迷。她是最年輕的八字頭代表,思考香港、反思身分認同,對二八年華的她,似乎太沉重了。

八字頭的「他」與「她」,擁有不同的香港經驗,他們的故事不容易說。

殖民地香港的「最後一代」八字頭還是有共同點的。他們都是殖民地香港的「最後一代」。

如果我們認同,七歲以前的記憶是模糊不清的話,那19891231日出生的八字頭,就是最後一批能記得殖民地時代生活的香港人---雖然他們當時年紀小,沒有真切體驗。八字頭也是最後一批受殖民地教育,被教化為認同香港、國際多於認同中國的香港人。在此以後的年輕人,他們知道的只是經淡化後的殖民歷史。

殖民地的教育制度,令八字頭只知道中國古代歷史,缺乏民族感情,亦不像「火紅的一代」般,擁有建設國家關心民族熱情。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1989年春夏間的「政治風波」,是構成香港人身分認同的重要日子,不少香港人還記得他們曾為前途期待過、擔憂過。但19841989,可能只是八字頭的「他」與「她」的出生年份。然而,大多數香港出生的八字頭,對中國傳統文化缺乏了解,並深信大陸人是「阿燦」。政治上,八字頭暫時難以接受「中國人」的身分。

八字頭確曾在殖民地時代成長,在各種「香港夢」故事的耳濡目染下,好些八字頭便眷戀殖民地時代,渴望香港重回「遍地黃金」的殖民地時代。1997年以前,這些八字頭,還只是十來歲的小子丫頭,沒有機會參與製造「香港夢」。八字頭體驗不到八、九十年代的經濟成果,甚至要承受經濟泡沫爆破的惡果。八字頭卻認定「香港夢」是在他們所屬時代發生的,回歸被他們歸咎為破壞繁榮穩定的主因。

但 現實的八字頭也了解經濟機會就在神州大地,不得不背靠祖國。經濟衰退,令八字頭不能自豪地認為香港比內地好。中國,是破壞者,也是創富者。在這種複雜情緒 下,八字頭既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也不為「香港人」的身分驕傲。簡單「香港夢」論述,難以圓滿解釋八字頭香港人的身分認同。

八字頭「回憶」普及文化

那麼,普及文化又能否解釋八字頭的香港經驗呢?

不錯,普及文化對八字頭影響尤深,但許冠傑不是他們的icon。梅艷芳、張國榮雖是八十年代的巨星,但他們是七字頭的偶像。不少八字頭在他們離世後才成為他們的fans,遺憾記不起他們當年的演出。

是的,我知道黃霑乃一代鬼才,兼備嶺南傳統文化及本地粗俗風格的他,對香港的普及文化和流行樂壇影響至巨;我亦知道《網中人》的「阿燦」成為內地人的代名詞。但這一切一切建構香港人身分認同的「集體回憶」,對八字頭只是「知識」而不是「回憶」。1982年出生的我,沒有在電視看到《網中人》的首播。

這 些「回憶」離八字頭很近,但八字頭偏偏沒有經歷過。建構香港人身分認同的普及文化,並沒有對八字頭產生作用。有些七十年代的普及文化,是有意識地建構或反 映香港人身分認同,但八、九十年代的普及文化已轉化為商業導向的娛樂事業。四大天王會為回歸慶典演唱,偶然唱唱《中國人》,但更多的時間在唱《按摩女 郎》。伴陪八字頭成長的主流普及文化,已很少有意識地反思香港問題、抒發香港情懷。不要忘記,達明一派只是另類樂隊呀!

八字頭延續「香港特質」

那麼,在「香港夢」做不成、政治受制於中央、普及文化缺乏反思的特區香港,「香港人」會消失嗎?或許有些香港人嫌普及文化低俗,但它在延續香港人身分認同上,可能擔當一個重要的位置。 本 地的普及文化固然絕不是香港的唯一特質,或有更多人相信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多元包容等等,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然而,當一國兩制下的政治以「一國」 先行、「兩制」為後,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預已侵蝕這些源於西方文明的「核心價值」,當政治上香港不能獨立於中國的發展,我們能否區分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在於中 國人的身分認同之外? 以往,香港人常以經濟來定義香港,但,當香港失去了她的經濟活力,「香港夢」再做不成、繁榮穩定不再的結果是:香港人不再為現時的香港自豪。當經濟、政治發展,香港都無法擺脫中國因素,「香港人」這個身分,會否被「中國人」或「中國香港人」這些身分所淹蓋呢? 或 者本土文化的不斷重塑、再造,就是保持香港人身分認同的最佳方法。八字頭未嘗制水之苦、未住過唐樓板間房,不會了解《七十二家房客》的生活逼人。新一代的 香港人,因為對中國歷史、傳統文化缺乏認識,令他們對中國難以認同。如果香港人不認識本土歷史、發展的過程,新生香港人如何會對「香港人」的身分產生認同 呢?今天一些年輕人主動認識舊時代的「潮流」,是否代表他們對「香港人」身分的認同和追尋呢?重新整理普及文化、發展這些「香港故事」的必要元素,令它們 成為八字頭、九字頭、零字頭所認同的「香港特質」,「香港人」的身分,將會傳承下去。

當有一日,新一代香港人,在重溫周星馳「無厘頭」對白時不明所以,無法明白許冠傑的吸引力時,或許便代表我們失去了香港人的其中一個重要特質。

要延續「香港故事」,年輕人就是傳承的關鍵。年輕人積極參與兩次七一遊行,除了因為反叛,是否跟他們的香港人身分認同有關呢?當七字頭已努力建設他們理想的香港時,八字頭又能否擔當延續「香港特質」的任務呢?

(作者是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生)

Sunday, January 30, 2005

騎劫民意 引火自焚

  政府在一月二十三日公布了三個構思,填海興建中環灣仔繞道,用隧道、或地面、或天橋,把現正興建的中環路段連接東區走廊。公布「出街」後隨即引起爭議,看來有關部門又忙於「解畫」。似乎董政府真是萬事不如意,處處碰壁。

建路構思起爭端

  這次公布的安排很特別,一是在星期天,政府通常不辦公,有關官員是相當勤力的。二是由共建維港委員會轄下的一個小組主席代政府公布,官員在場作支援, 但沒有見記者。三是召開了一個持份者工作坊,隨即公布。持份者包括學者、專家、以及學會、社區、環保組織代表;給人的印象是經過專家評審才公布(《文匯 報》就是如此報道)。這樣的安排,應該看到官員是勞心勞力、又不沾光、不領功。我們應為有這樣盡責的公務員而慶幸。為何又有爭端呢?相信官員是始料未及 的。

  現在的爭論在兩點,一是有關三個建路構思並未在共建維港委員會討論,二 是當天的持份者工作坊參與者,並無如《文匯報》所報道,討論過這三個填海建路構思。這些人(包括筆者在內)感到被當局騎劫了。有人當然氣憤,認為當局有意 布局,借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持份者工作坊的名,給市民大眾一個印象,就是三個構思是得到廣泛認同的。有這樣被玩弄的感覺,當然是破口大罵,一拍兩散。不過,有些人對當局還是抱有一絲希望,試圖理解失誤的原因,保住這個得來不易的對話平台。

  相信不善忘的人會記得去年鬧得滿城風雨的填維港官司。結果政府縮小了中環的填海範圍,不過還是可以建路。中環填海工程就馬上進行得如火如荼,直伸延至 灣仔。與此同時,填海爭論並沒有停止,有保護海港協會、想創維港、保護維港行動等組織不斷向當局施壓。為了解決灣仔填海建路和日後填海爭議,當時的林鄭月 娥常任秘書長決定建造一個對話平台,就是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把所有持份者吸納,化解在體制外的爭端。

局署協調不足

  今日林太已調任倫敦,是否後繼者要借故拆毀平台?但這個平台一直發揮了「滅聲」作用,從沒有為當局添煩添亂,有關官員不應這樣愚蠢。

  導致這件不幸事件,理由只有一個,就是局署協調不足,署方對資料發放無政治敏感。今次構思的發布,是由土木拓展工程署負責,當日規劃地政局並無人在, 筆者估計署方是按一貫指引行事。工程到了它們那裏,就全權執行,無需再煩局方,尤其是這個局並不是它的頂頭上司。土木拓展工程署的上司是環境運輸工務局。 事實上,署方的行事方式和其他的工程並無分別,推出一些工程方案,進行公眾諮詢,是署方的職責,有何不妥?

  明顯地,署方的思維和行事方式並無改變,加上局署無溝通,是「出事」原因。亡羊補牢,未為晚也,若當局還是珍惜這個得來不易的官民合作平台,兩個決策局和署應立即採取補救行動,即時收回構思,向所有感到被「騎劫」的持份者道歉,整理旗鼓,重新上路。我們和市民大眾一樣,期望多點詳和,少點無謂爭端。  

Sunday, January 23, 2005

中國政治再沒有英雄

李少民
蘋果日報2005-1-24


中共最後的一位改革領袖趙紫陽逝世了,他的女兒王雁南說,「他今天早上平靜地離開了我們,他終於自由了」。「終於自由」這四個簡單的字不簡單,它凝聚了親 人十五年的期盼與煎熬。這四個字,擲地有聲,驚天動地。只有終生囚徒,才會在死亡時獲得自由。而趙紫陽不僅不是終生囚徒,而且是中共改革領袖,他在一九八 九年「六四」時反對對學生開槍,遭到中共迫害和軟禁至死。

在地球的另一端,也有一位國家前領導人被軟禁,他是智利前總統皮諾切特。在皮諾切特之前,社會主義者阿連得統治智利,把經濟搞得一塌糊塗。皮諾切特用軍事 政變在一九七三年推翻阿連得,實行資本主義。他啟用以主張自由市場聞名的「芝加哥學派」(包括諾貝爾經濟獎獲得者佛利民)為智利設計經濟復甦藍圖。在這一 藍圖的指導下,智利經濟實現高增長、低通脹,成為拉美的新星。但是,在政治上,皮諾切特實行集權恐怖統治,暗殺反對派。

一九九○年皮諾切特同意下台,智利走向民主。皮諾切特為了使自己下台後,不會因其恐怖統治受到法律制裁,他把自己任命為終身參議員,享受刑事罪豁免特權。 但是現在,智利的民主政治成熟,人民要求追究前統治者迫害無辜的罪責,智利法庭判定皮諾切特可以被起訴、並軟禁了他。

智利的社會發展進程,是從極左的社會主義轉變為極右的資本主義,再轉向民主自由的資本主義。極右的資本主義是指政治上極權統治、經濟上容許私有產權和自由 市場。在社會大轉型中,會產生英雄或梟雄。中國現在的發展,也是由毛澤東的極左社會主義轉變為鄧小平的極權資本主義(即極右資本主義)。一九八九年鄧小平 下令「六四」開槍鎮壓學生,可以說是中國的皮諾切特。鄧小平和皮諾切特,都在本國引入了資本主義,都可算是一代政治精英,是英雄還是梟雄,則見仁見智。

皮諾切特被軟禁,原因是他實行集權恐怖、暗殺反對派,軟禁皮諾切特是民主的勝利,是民眾對獨裁者的懲罰;趙紫陽被軟禁,原因是他反對殺害學生,軟禁趙紫陽是獨裁統治的結果,是對保護人權和要求自由的人的懲罰。趙紫陽的遭遇說明,中國還是一個極權社會。

回首看,中國的領導人,有哪幾位在辭世時被老百姓懷念?最被老百姓懷念的,是胡耀邦和趙紫陽。他們是中共裏的英雄。至少是悲劇式的英雄。因為他們在一個極 權獨裁的政黨裏推行民主、倡導自由。鄧小平也值得懷念,因為他領導中國走出毛的極左時代,但他鎮壓學生,可算是半個英雄、半個梟雄。毛澤東,則是個不折不 扣的梟雄。老百姓對他痛恨和懼怕。毛死的時候,如暴君駕崩,老百姓額手稱慶。

中國現在的政體,已經形成了政治高壓經濟開放的極右模式。中共高官,輪流坐莊,不論誰在台上,只有兩大任務:一是維護中共一黨專政,二是盡量多撈多貪。中 共現在在職和退休(或「退而不休」?)的領導人,像江澤民、胡錦濤,已經完全成為毫無理念、貪污腐敗的政客。他們深諳中國政治的骯髒,權術精通,同時知道 必須在台上時撈足,並且要維護中共的絕對統治,保護自己的利益。有任何風險的政治改革,絕對不碰。他們絕對不可能成為英雄。他們膽小怕事,甚至連梟雄也當 不上。

這類領導人如果去世,沒有老百姓會悼念他。當然,中國官方一定會為他舉行最高規格的國葬。中國官方和民間的好惡如天上地下,令人悲哀。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隨最後一位改革領袖的辭世,中國政治已經進入了沒有英雄的時代。中國民主化的希望,不在中共黨內,而是在民間。

……………………………………………………

作者為美國Old Dominion大學管理學副教授


Thursday, January 20, 2005

不知羞恥的沉默

吳志森
蘋果日報2005-1-21
~~~~~~~~~~~~~~~~~~~~~~~~~~~~~~~~~~~~~~~~~~~~~~~~~~~~~~~~~~


趙紫陽去了,離開了他被軟禁十五年的富強胡同六號。女兒王雁南用手機短訊告訴親友:他最後獲得了自由了,說得何等酸楚。軟禁是非常殘酷的刑罰,坐牢還有個刑期,軟禁等於無期徒刑,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坐滿,目的在一分一分的消磨被囚者的意志,一點一點的宰割異見者的尊嚴。

新華社用了五十六個字宣布趙紫陽的死訊,人們注意到有「同志」兩個字。聞說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在趙紫陽彌留時曾到醫院探視,已退休的領導人田紀雲也曾在趙清醒時看望過他。趙紫陽在生時,還可以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與規定的人打打高爾夫球,女兒還可在外資公司擔任高級職務。

相對於劉少奇被殘酷迫害致死,兒女受到牽連,有人說,中共的政治鬥爭愈來愈「文明」了。一個執政黨和國家領導人,在未經法庭正式審訊和判決就被非法囚禁,失去自由十五年,如果這算是「文明」,文明的定義需要改寫。

新華社發了趙紫陽的死訊,內地報章仍然沒有報道,互聯網上的論壇偶然出現一兩篇非常隱晦討論趙紫陽的貼子,暫時逃過了網絡警察的嚴密審查,但不一會,就給刪掉了。可見當權者仍然怕得要死,生怕人民討論趙紫陽,會引起要求平反六四的怒吼,動搖他們的權力。

香港和外國傳媒,不約而同地訪問了內地市民,問他們對趙紫陽的看法。四十過外的北京人,親歷六四的傷痛,對趙紫陽仍保留良好印象,他們毫不忌諱地談到,要 給這位改革大將以公正的評價。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六四時只是個小孩,過去十五年,趙紫陽就像用粉筆寫在黑板上的幾個字,在課堂,在書本、在傳媒、在網絡都給 刷得乾乾淨淨,不留痕,年輕人對趙紫陽沒有印象,對六四毫不認識,能怪他們嗎?只能說,中國的洗腦教育空前成功。但請記,一個忘記歷史的民族是沒有前 途的,一個刻意洗掉歷史的政權不會有好下場。

有深圳的聽眾打電話到電台,跟我討論趙紫陽,他們說在深圳聽到香港的電台節目,重要的資訊都來自香港。直至黃昏,內地傳媒仍是不發一言,聽眾用「不知羞恥 的沉默」來形容這種情況。相對於內地傳媒的鴉雀無聲,香港傳媒仍然堅守崗位,用大篇幅的報道,評論和分析趙的功過,和去世後對中國政局的影響。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自由獨立傳媒的作用更為凸顯。最可憐的是香港幾份左派黨報,他們不能完全隱瞞趙去世的消息,只能用新華社五十六字的通稿,篇幅也小得幾乎看不見,像被閹掉的太監一樣,顯得陰陽怪氣。

資訊自由流通可以保存歷史的記憶,一位在香港生活,經歷過文革的聽眾說,趙的女兒一句「最後獲得了自由」,包含多少深意,使她激動得流下眼淚,憶起六四的傷痛和文革的回憶。一位六四時只有幾歲的中六學生來電說,她讀過六四和趙的歷史,認為應給趙紫陽公正的評價。

或許,趙紫陽自由的靈魂有天會來到香港,他會慶幸還好尚有一國兩制,中國的國土中還有自由獨立的傳媒,給這位改革開放的功臣一個公道的說法。

……………………………………………………


有櫝無珠?

樊婉貞
明報2005-01-21


董建華政府何須西九龍?若真要花費大量金錢建立西九遊樂園之前,更要利用那少許的八或十年前置準備期,好好放下資源於地方,讓地方主動推動文化且「不怕犯上」,逐漸建立起屬於自己文化的氛圍,當大部分民眾擁有對本土文化的認同感,方可更自信的去接納並學習外來文化的優點。

日前,董建華政府決定成立兩個專屬委員會,為香港的文化事業提供研究及推廣的資源,其中一項便是創意與文化工業委員會 (《明報》2005. 01. 12 )。雖然香港政府經由港英政府的管治,理所當然對於英國的議會政治、法治精神相當熟悉,且也管教出一群守法的香港居民。然而港英政府無意在香港培育本土文 化、鼓勵人文,也確實種下百年來的禍根。九七年董建華政府開始鼓吹「創意工業」,效法創意工業先鋒---英國的發展模式,先後派遣多個政府機構及官員、顧 問公司,從創業工業的定義、領域及未來訂立各種指標,亦對香港藝術人口做了廣泛的調查、統計,稱為藝文指標的研究,也紛紛於多個重要學術機構進行。

港式手筆忽然藝術

結論是香港被定義為創意工業的十一項產業,本地生產總值不足4 % ;香港藝術人口不足全港人口的15% ,喜歡藝術而會去觀看藝術節目的也僅有6 % (註1 )。於是,自1993年開始,各種專屬的委員會肩負推廣及資助文化的重任成立,大量的藝術資助集中由特定專屬的委員會支配,剛開始時,龐大的藝術資源使 香港頓時成為全世界藝術資助比例居九的地區 (見香港藝術發展局研究部2000年7 月15日報 告),而政府由康文署分配於藝術團體演出及社區藝術教育的經費,更是掌控了幾乎90% 的社會資源。然而大部分藝術家開始倚賴政府資源,「看天食飯」、「有多少錢做多少事」、「有多少空間便做多大的作品」。創作藝術成為每季或每六個月定期要 交的功課,視乎藝發局申請資助的期限而定;開辦個人展覽最重要先填寫一份資助申請書,文字及語言表達能力強的藝術家,屢屢成為每次資助的對象。另一方面, 康文署以一個單一機構的力量,卻負有教育七百萬民眾的重任,一夫莫敵千軍,十數年來香港民眾的文化水平仍舊低落,然而最低落的恐怕是位於高層的行政管理人 員。

《歌聲魅影》於九七年襲港,造成前所未有的高坐席率紀錄,連開75場直到香港的文化場地不敷使用,於是「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計劃」因應而生。董建華政府因此相信,唯有將香港搭建成一個國際性的

「文娛區」,提供亞洲地區大型百老匯劇目的演出及世界級博物館的展覽,才能使香港的文化提高、國際城市地位鞏固至「亞洲文化之都」。西九龍計劃引起地產商 的「忽然藝術」,最為經典的莫過於兩大地產集團對於藝術推廣的兩極化表現:「活力星國際」 (新鴻基及新地 )追尋「魅」劇腳步,邀請畢加索「巡遊」至香港,造成一時新聞的空前熱潮,短短19天吸引了 200萬民眾前往,帶動國金廣場消費的數字狂升。相反地,另一個競爭招標的恒基地產「薈萃」主辦的「恒基美藝全接觸」卻主張草根主義,推貨櫃車、載由 畫廊借來的水墨大家作品,如流動圖書館一樣推到偏遠的元朗、屯門展出,一天不出小貓兩三隻的觀眾,推動者卻如中魔咒般,相信這短短的五分鐘將改變人們的往 後三十年 (《南華早報》2005. 01. 03 )。一個於國金廣場的資本主義心態,以及一個視屯門、元朗為文化重災區的社會主義農工心態,都是相信「五分鐘可以改變全世界」的忽然主義者。

一分鐘或是五分鐘,可以改變一個人對文化的接受度及心態,那香港可以一天變成巴黎,羅馬也可以一天建成啦!

氣血不調執行失誤

僅僅是對於藝術的推動及支持,香港已經做不到,還須花費大量金錢建設西九龍?於此舉出兩個實例,藝術地圖自資出版的第二份雜誌《amp ost》因為製作經費高昂,無法免費大量派發至地方圖書館,因此與圖書館中央採編組的人員洽商,欲使其購買放置在雜誌架上供公眾公開閱覽。第一個回應來自 於圖書採編委員會:香港的民眾不喜歡藝術文化,所以這類雜誌不適合擺放在圖書館。藝術地圖質疑:委員會的人如何可以斷言「香港的民眾不喜歡藝術文化」,有 任何數據統計或基本標準顯示,香港民眾在某一個低水平線裏,表達出不接受文化藝術的意願 。(若是如此,香港政府花費大量資源在文化節目的推廣及資助,豈不是浪費公帑、違背民意? )上層管理委員會因為本身「知識」不足,需要自行檢討外,豈可以獨斷剝奪民眾「知」的權利?最後,好心的行政人員願意轉達我們的意見給委員會。

第二次回應更是令人噴飯:委員會同意考慮僅以「捐贈」的方式接受此類文化藝術雜誌,且僅以大會堂、金鐘及中央等為三個接受捐贈的圖書館,因為其他地區民眾 對於文化的知識水準不夠,不適宜擺放此類雜誌。藝術地圖上訴:民眾無法獲得正常文化及藝術教育的知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肯定是政府上層管理人員「意識形 態」的誤導:首先,為何他們認為該偏遠地區的民眾有無法接受藝術的傾向;再者,為何又認為中環、金鐘的民眾比居住於粉嶺或是元朗的民眾,更有「資格」接受 文化藝術的洗禮,因為教育水準?因為年齡及書籍閱讀的傾向?那我們更無法解釋,相對於物質生活及居住條件低過亞洲任何一個國家的印度,其哲學、電影、文學 及藝術的表現都高於其他亞洲國家,其獨特及深度的文化普及傾向,是民族血液的不同,還是人們跳脫物質枷鎖後的另一個昇華?而香港一直受苦於物質魔咒的箝 制,還一直居處在「第三世界狀態」的精神文明?政府多年來創造出「地產」主導經濟與「媒體」主導政治的風向,也表達了數十年來被殖民腐化的第三世界思想。

藝術地圖深深的憤怒,居然震動了委員會的神經 (或許永遠只有投訴有功,申訴無效 ),《ampost》最終獲得批准進駐35間主要的大型地區圖書館,包括粉嶺、元朗及其他中樞地區。

第二個實例由油麻地百老匯電影中心前的一場公共藝術展覽開始。藝術地圖將於下月舉辦「樓上‧樓下---與香港對話」 多媒體藝術展(註2 ),三組藝術家中的其中一件作品由獲粉嶺公共圖書館公共藝術比賽的得獎者--- ADO工作室所提供,兩位藝術家原想利用油麻地駿發花園百老匯電影中心的前地,設計一件與公眾互動的多媒體公共裝置作品,在不影響防火通道的建築條例下依 據規則申請擺放作品一個月。經過與房屋協會駿發花園的行政人員長時間溝通,他們最終以以下原因拒絕這項提案:一、花園前地因不定期會有流動圖書館的專車來 訪,「流動」專車移動不便,未免阻礙專車不適宜擺放這件作品一個月。二、房協是非政府的法定團體,但還是須以牟利為基礎,若需進行活動將以收費方式進行。 三、雖然藝術地圖是非牟利藝術團體,我們只接受慈善團體的申請,因為上層不清楚非牟利組織的架構,我們解釋有困難。四、雖然我們知道活動將會使本社區民眾 因參與而受益,但房協一向不以藝術文化為主,因為不懂藝術,我們對上層解釋有困難。

香港的民眾,你們不懂文化藝術不是你們的錯,當文化藝術有機會呈現在你們面前,且不需花費一分一毫,卻因為基層行政單位的無知及知識不足,導致「資訊被截 取」、「知」的權利被剝奪;因為社會環境與教育環境的不足,致使文化的啟發找不到承接點,在僅能以「新聞效應」鼓吹的「即時性藝術」,僅能走馬看花,永遠 只能內行人看門道、外行人看熱鬧。當新聞的效應退下,民眾也更無法獲得啟發甚至繼續吸收及學習。

千斤既無四兩更欠

董建華政府何須「西九龍」?若真要花費大量金錢建立西九遊樂園之前,更要利用那少許的八或十年前置準備期,好好放下資源於地方,讓地方主動推動文化且「不 怕犯上」,逐漸建立起屬於自己文化的氛圍,當大部分民眾擁有對本土文化的認同感,方可更自信的去接納並學習外來文化的優點。文化需要長期耕耘、長期播種, 它應像呼吸一樣,像澆花植草,像教育或政治於社會發展政策、國家立法條款、社區教育方針中被明確指出,並均衡的分配資源於地方。請注意!將藝術文化的資 源,平均分配於「地方」非僅是「專屬於某些中央機構」的政務。

它須用四撥千斤的經營方式,規定地方以一個百分比的政策挪出固定資源,推廣藝術、推廣文化。這包括不僅是文學、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電影工業或其他稱之 為「創意工業」的項目。挪出資源並非僅僅成立一個資助機構,而是訂立一個明確的文化政策,讓地方機構跟進並讓「所有」的管理階層「接受」、「認識」並「尊 重」文化的重要性,進而「推動」並「支持」具有社會教育意義、對大眾生活素質提升有效的文化活動。「推動」並「支持」有時不僅不需花費一分錢,只是給予 「方便」給文化創作者一個表現及接觸大眾的機會,「推動」更可僅以「協助」及「互惠互利」的基礎下,表達地方機構對當地民眾的服務盡心之餘,更藉活動的 宣傳,將地方機構的正面宣傳政績大大推上一級,何樂而不為?

註1 同類調查於1993、1998年仍維持原數字,至2000年,觀賞藝術的人口劇增到33% ,訪問抽樣人口則從原先的1 萬1 千名減至1 千名,真實效應有待商榷。以上詳情參閱香港藝術發展局網頁:http: //www. hkadc. org. hk/chi註2 「樓上‧樓下---與香港對話」多媒體藝術展將於2 月4 日至3 月7 日於百老匯電影中心及Kubric書局進行。

Wednesday, January 19, 2005

太晚了,對不起!

吾爾開希
蘋果日報2005-1-20


「同學們,我們來晚了,來得太晚了,對不 起!」十六年前的一個料峭春寒的夜晚,八九年五月十九日,在滿是靜坐絕食的大學生疲憊身影的天安門廣場,一個花白頭髮的人,滿臉誠懇,拿著擴音器,面對鏡 頭,以濃重的河南口音說了這麼一番話。這個人,就是在被軟禁十五年多之後,於周一早晨辭世的中國共產黨前總書記趙紫陽。他的死,為中共總書記從無善終的魔 咒又加了一個新的註解。

我在那群學生中,是學生組織的主席。學運開始時,我是個大一學生,趙紫陽是中國共產黨總書記,是垂簾聽政的太上皇鄧小平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中國最高領袖,我們是對頭。

學生主張民主,痛恨腐敗,嚴討「官倒」,提出的訴求,衝著政府,當然也就是衝著最高領導人;而訴求內容中「官倒」名列前茅的正是趙紫陽的靠特權成為億萬富翁的兒子!我們的關係是對立而緊張的。

五月四日,我與十萬學生走上街頭,向世界 光榮宣稱,我們是七十年前走在這裏的前輩的傳承者,我們將勇敢地繼續舉起前輩「民主、科學」旗幟,追求中國人民的自主權力;這一天,趙紫陽在公開場合提 出,政府應該更開明,政府應該與學生對話。我們的聲音趙紫陽聽到之後作了善意的回應,極大地鼓舞了學生,極大地鼓舞了中國的民主運動。畢竟,自發的群眾運 動得到最高領導人的善意回應,在中國歷史,並不多見。這一天起,趙紫陽不再是對頭,我們的關係不再緊張,趙紫陽在遙遠的高處回答了我們。

學生追求的民主,是把希望建立在中國共產黨內部能出現積極建設的力量,承擔起他們的歷史責任,把中國帶向自由民主,這個積極的建設的力量出現了,它叫作改革派,它的領導人就是趙紫陽!趙紫陽就是我們的希望!

然而,改革派,趙紫陽,並沒有承擔他們的歷史責任。他們躲在各種藉口──社會安定,黨內程序等──的後面,窺伺鄧小平的一舉一動,生怕天安門廣場驚天動地的怒吼,震掉了他們的烏紗帽。

等待沒有結果,希望變成失望,五月十九日,趙紫陽走到廣場,神情哀淒的說了那句為世界所矚目的「我們來晚了!」

我們絕食五天後,趙紫陽出現,說「我們來晚了!」我們深有同感,然而從後來的文獻中我們得知,那天下午在鄧小平家裏,一個小型會議或者說小小宮廷政變中,趙紫陽失去了權力。「我們來晚了!」後面跟的那句「太晚了!」才是那天要來表達的唯一本意啊!

不久後,政變得勢一方出動軍隊,血腥鎮壓我們,我們中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背井離鄉。當時的改革派被逐出權力核心。而趙紫陽在血寫的現實面前,勇敢起來,拒不認錯,留住了尊嚴,失去了自由,從此軟禁十五年餘。

在這段時間,趙紫陽在想甚麼?在最後的日子裏,他在想甚麼?我猜,他還在玩味自己那句話,「我們來晚了,太晚了,對不起!」如果在歷史給了自己機會的時候抓住那機會,趙紫陽應該是蔣經國之後的蔣經國,葉利欽之前的葉利欽,趙紫陽應該是一個可以改寫一段極輝煌的歷史的人。

可是「太晚了,對不起!」